• 索引号
  • 01525503-0/20251027-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其他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5-10-27
  • 文号
  • 保发改基础〔2025〕3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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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110kV下村变至杉阳变线路迁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上报110kV下村变至杉阳变线路迁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隆发改能源〔2025〕23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确保电网运行安全,满足保山北仓储物流中心尽快建成投入使用,做大做强保山物流产业,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

110kV下村变至杉阳变线路迁建工程。

三、项目法人及代表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保山供电局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为非独立法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法人代表为何晓冬。项目建设单位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保山供电局,建设单位负责人为李永辉。

依据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人民政府与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保山供电局签订的《保山供电局110kV下阳山线#21—#22塔迁改工程资金补偿协议》(以下简称《协议》),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单位为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人民政府。

四、迁建内容及标准

拆除110kV下村变至杉阳变线路#21、#22杆塔,避开保山北仓储物流中心项目用地位置后新建3基杆塔,线路长 0.491km,导线采用JL/LB20A-150/25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OPGW-24B1-80架空地线复合光缆。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127.4011万元,依据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人民政府与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保山供电局签订的《协议》,资金来源全部由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人民政府负责筹措。

六、有关要求

(一)请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保山供电局认真落实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务、交通、林草、机场净空保护等部门意见及相关政策,按规定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二)线路工程跨越国道G320等公路,多处跨(穿)越10kV及以下输电线路,跨(穿)越方案未取得相关业主单位同意前不得开工建设。

(三)请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保山供电局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业务工作的通知》(国能函安全〔2020〕39 号)、《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云监能安全〔2023〕107号)等规定,按要求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做好工程建设各项管控工作,确保技术标准、工程质量等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四)请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好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制定有效的应急处置预案,保障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五)请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保山供电局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落实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程,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项目施工安全。

七、其他意见

详见:云南量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110kV下村变至杉阳变线路迁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量晗咨询审〔2025〕37号)。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