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你单位报来《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关于报送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医院修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保司强戒〔2025〕9号)已收悉,为改善戒毒医院基础设施和医疗条件,通过对项目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等进行分析,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同意实施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医院修缮改造项目,现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医院修缮改造项目。
二、项目法人:保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法人代表:翟勇利。
三、项目建设性质:修缮改造。
四、项目建设地点: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上海子村以西2公里处。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对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医院部分老化基础设施进行修缮改造,改造内容为:平面功能改造41.29平方米、更换门21樘、更换窗21.49平方米、墙地面改造113.85平方米、电气改造222.17平方米,新增感烟报警系统及更换设施设备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5.6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9.2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14万元、预备费0.25万元。资金来源为全额申请中央强制隔离戒毒补助经费。
七、项目建设期限:3个月(自开工之日起算)。
接文后,请你单位严格落实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依法依规组织实施,争取项目早日建成,发挥效益。同时,要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