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片区保护管理设施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采购预算:¥50000.00元(伍万元整)。
(四)采购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完成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片区保护管理设施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1)基层管护站点建设及改造:原址重建大蒿坪管护站1个,建筑面积约497.28㎡;原址重建管护点5个,建筑面积约595.07㎡;新建检查哨卡8个,建筑面积约796.20㎡,主要建设内容含拆除原有建筑、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等;改造管护点业务用房4个,主要建设内容含主体改造工程、配套设施采购等;(2)巡护路网建设:大河头至两岔河巡护道维修6.16km、坪田公墓至坪田护林点巡护道维修(车道)1.45km、黄土坎至朝阳店巡护道维修4.37km、整顶极小种群专类园巡护步道新建3.00km、曲石站林家铺巡护道路新建:巡护道(步道)4.73km、巡护道(车道)2.29km)、岗房至茶铺巡护道维护4.09km、仙人石至阴阳谷巡护道维护3.51km、旧街至撒马坝巡护道维护11.15km、老赛林至摆老塘巡护道维护4.71km、大蛇腰至外灰坡巡护道维护12.53km、蒲满哨至象脖子巡护步道维护10.91km、大竹坝巡护步道维修5.41km。
(五)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整体报价。报价包含开展本次工作的材料费、人工费、差旅费、税、费、风险等以及保证项目顺利开展的所有费用。
(六)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方合同约定。
(七)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及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提出的询价申请。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有承担本次项目内容的能力。须有云南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且有勘察二类、房建设计二类、市政设计二类资质。
三、报价文件提交
1.时间: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5日(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6号)。
3.方式:请供应商将“《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供应商的联系方式)、信用证明(“信用中国”网与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相关业绩材料、报价文件”等材料由供应商装入信封并密封后盖章送到采购人处进行信息登记。如供应商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修正进行补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四、询价开启
1.开启时间:2025年11月17日。
2.地点: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区金山路6号)。
3.询价响应文件包含以下内容:
3.1.询价报价表(格式见附表);
3.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证件复印件(盖章);
3.3供应商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
3.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格式自拟);
3.5 供应商项目团队人员(含负责人)情况介绍(格式自拟),并附团队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盖章);
3.6其他能证明公司企业资质、业绩、能力等相关材料;
3.7供应商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注:供应商须提供完整的询价响应文件,密封提交(格式自拟)。
五、成交商确定办法
采取最低报价确定成交方式,即满足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同或相近的最低报价成交,如报价相同,则质量、服务优先的供货公司优先成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公告发布媒体
1.项目公告发布媒体: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供应商在参加投标之前务必认真阅读询价公告全部内容;询价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以上媒体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
地址: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6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女士 0875—2167308
附件:报价表
询价报价表
建设单位 |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 |
项目名称 |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片区保护管理设施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 |
服务内容 | 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完成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片区保护管理设施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
服务承诺 | 自拟 |
报 价 | XXX元。 |
供应商: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
X年X月X日